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

廣場效應與擁抱真實--香港公民抗命運動的初步思考

從學生闖入公民廣場,群眾自發抵擋警察衝擊的926,一直至撰文的103日,我天天都到廣場,對,我形容公民佔領區為廣場,不限於政總、金鐘,而是高峰期遍及港九的數個佔領區總稱。當香港人開始不限於工餘遊行,到此一遊,數個小時後回家洗澡休息準備明兒上班,當為數不少的他們願意留守,三三兩兩,聊天交流,以至輪流發言、分享經驗,遇上看法不一,不怕展開激辯,卻又適可而止,並基於護持同一價值而守望相助,自發自動傳送及分享物資、清理垃圾,遇上警察以極不恰當的武力施壓,前仆後繼,彼此補位去阻擋,不讓他們去拘捕學生或奪回被佔領的馬路。只消到過現場的人都感受到這種氣氛和公民質素。

這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共同體(Community)實驗!頭一天我已興奮的和身邊的朋友說。我們經常在書本看到,抽象地理解和討論,現在便明擺在我們面前了。當然,很可惜,大部份的香港人並沒有太自覺,只是很直覺地堅持著,抱著最大公因數的共同信念:支持學生,爭取民主。

必須親到現場

廣場效應的發揮很依靠現場參與。到過現場和只隔著電視機、收音機、手機、網絡媒體接收及轉發相關資訊的人,有很大的分別。現場你很難顧及全局,往往一個消息撲過去,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電話、短訊、whatsapp在關鍵時刻有時會不靈光,你一面焦急但又必須一面行動,你沒時間思考,又或者貼切點說,必須在行動中思考。實踐正好是這樣,用具體的實在別於抽象的宏觀,以無暇和不必顧及徒勞換取旁觀的多慮。透過實在的交往和互動,除了強烈感受到那「大家都在一起」的共在連結,也必然同時真的在連結。當你隔著一個個媒體,偏偏今天不是媒體都變了官媒,便是被官方嚴重滲透,你只能不斷努力為自己和別人分辨真偽,擔心、無奈和無力感便很容易膨脹、泛濫。反過來,當你身在現場,你來不及擔憂,來不及恐懼,看著身旁觸手可及的「戰友」,你不會忍心拋下他們,讓他們孤獨面對打壓和分化,你會比較容易單純根據自己和大家的信念(而不去過份考慮行動後果)行事,928日學聯呼籲群眾撤離後,仍有不少人湧來增援,而部份人則自發分頭去佔領銅鑼灣和旺角,便是這種廣場實踐的積極效應。

不過,法國解構大師尚盧蘭西(Jean-Luc Nancy)是這樣思考共同體的:一個共同體的同一性無限區分著自身。共同體在一形成時便預示著它的瓦解,因為它要求成員成為一,但成員必須成為主體,即不同於他人才可連結成共同體,才有自發自主地連結的合理性,如此,共同體一開始便要成員背叛自己,也間接令自己失效了。共同體甚麼都不是,它不是一個集體主體,它註定只能曇花一現,成員們相互分享,要連結為一,然後就在這個過程中,沒有形成一個集體意志,沒有達成一個共同目標,它最終(必須)是無用的,因為它充滿內在的不可能。(以上說法都出自《解構的共同體》一書,由中譯編者把蘭西《非功效的共同體》一書和他其他相關文章輯成)

共同體的解構

故此,歷史上理想的共同體模型--巴黎公社、歐洲六八風暴的大學校園、不久前台灣「太陽花學運」的立法會場,來到今天的香港街頭佔領區,都不可能持久存在,甚至到頭來可能會給參與者一個「一場空」的感覺。事實上,我們幾近政治潔癖的公民抗命高舉和平理性、禮貌抗爭。那是一場道德感召而生的運動,人們出來支持學生、爭取實現幾不可能的夢,浪漫有餘,到最後還是安全至上。政治上,香港人宛如未長牙的嬰孩,道德良知打開了不義現實一個缺口,之後便該是政治和經濟上的支援、接棒,然而香港的政黨、工會、人民持續直接發聲和充權的渠道,一早便被當權者滲透、支配得服服貼貼,未服也難有大作為。經濟結構牢牢握在與政府勾結的既得利益者手上。二十五年前的支援國內民運,香港先後出現一百萬及一百五十萬人上街,醞釀罷工罷市,也是一次良知覺醒,但隨著鄧小平發表講話,「形勢比人強」,局勢便急速逆轉。這是道德缺乏政經力量支撐的殘酷結果。

共同體的瓦解,有時則體現在廣場參與者的「變質」。天安門廣場上的柴玲,中外共產黨的內鬥權爭,例子數不勝數。本土派經常攻擊社運左翼(他們稱之為「左膠」)「以失敗為目標」,認為抗爭者甚至享受失敗,因為那樣才令他們擁有悲壯的光環之類,這種說法很能鼓惑人心,但其實只證明了他們全不懂共同體為何物。健康的共同體會自動瓦解,或者一開始便很鬆散,不讓「變質」因子積累,日本評論及思想家柄谷行人便最擅長不斷成立小型共同體再解散它們,就是為了不讓它們異化成形形色色的「怪獸」。

註定失敗不是迷思

那麼,既然最終難以避免「失敗」,我們還留在廣場幹嗎?答案顯然易見,因為「失敗」才是成功啊!這裡並非玩弄文字遊戲,而是這裡的「失敗」只是世俗的標準,不能直接達成目的,便叫「失敗」。我們別忘記,改變現實有很多種方法,不拘泥於一。有時你改變現實,換來的只是更差的現實,這可便是成功呢?意大利思想家阿甘本(Giorgio Agamben)研究古羅馬城邦法,發現有一種叫做牲人(Homo Sacer)的存在,他們觸犯了某些彌天大罪,被剝奪所有政治和人身權利,甚麼也沒剩下,只得一條裸命(bare life)。城邦所有公民不可接濟他,但也不能傷害他,讓他彷彿變成天地間的棄才,沒有人看見的渣滓。這當然是終極的懲罰,裸命和牲人都慘得很,但我們只消稍為轉念,便發現他們正是最自由的人!他們最失敗,同時也是最成功的,只不過吊詭的是:在這極端例子裡,成功的代價竟便是失敗!

阿甘本發現,牲人和主權者(Sovereign,一般享有主權的是國家,但政府以至個別統治者會把它據為己有)是同構的,即都是基於法律而主動或被動地置於法律之外。政府有權頌布戒嚴,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而這個狀態阿甘本稱之為「例外狀態」,統治者便可為所欲為鎮壓不服從者。牲人和裸命處於的,也是一種例外狀態。香港人用公民抗命掙回來的廣場,則形成了一種短期的例外狀態(公民抗命基於基本法保障的人權,但其實現則把自己置於基本法保障的範圍以外)。廣場孕育了自由,但我們從牲人那裡看出,自由是慘烈的,是要付出或正付出極大的代價。

逃避真實天可憐見

於是,當然有人不願意付出這些代價。當缺口打開,原本幾乎不可能變成新的可能,他們便想把它還原為不可能,趕著跑去把新生命扼殺。他們急於回到常規,他們掛藍絲帶,叫嚷著:「梁振英沒有影響我生活,民主已影響我生活,我要這些民主幹嗎?」他們急於把慘慘的傷口封起來,不願重提,繼續安心。他們不敢面對真實(The Real,不是reality),而真實,正是自由給予我們的。

不錯,廣場和共同體的實在,是我們守護的目標,留守到最後的神聖理由。藝術創作人耳熟能詳的經驗:真實即使在作品形成和鑒賞時出現了一刹那,我們已感激流涕,謝天謝地。何況真實已出現了六天以至更久?緊緊抓住人生難得一見的真實,實實在在於廣場活一遍,便是我們這個時刻,這個時代給予我們的最大恩典!

(刊於10月5日《星期日明報》)